•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 第二辑(一九一二——一九二七)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 第二辑(一九一二——一九二七) 中国法制史、社会史、区域史研究的珍贵史料。

    一 资料独占: 龙泉司法档案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完整、数量**的地方司法档案。案卷时间起自民国元年(一九一二),止于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由于司法案件的延续性,例如诉讼持续、旧案新诉、新案引证旧案文档等多种原因,它也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晚清案卷,因此档案文书所属的实际年代,则自咸丰元年(一八五一)始,至一九四九年止。 二 内容详实: 一方面,这批档案清晰记录了中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从传统到近代变革的完整过程。中国古代司法一直延续的是行政司法合一的制度。表现在地方司法上,就是县衙审判,典史和知县(幕友)判案。这套制度,到了清末民初开始改革。这批龙泉地方法院的档案,为我们提供了从晚清到一九四九年,整个民国时期地方司法变迁的完整资料。另一方面,这批档案也记录了近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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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伟民 主编 傅俊 本辑主编 /2014-09-01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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