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为"中国现象学文库"丛书之一,为读者胡塞尔的巨大思维视域提供一条可能的通道。一个哲学读者,即使他在胡塞尔现象学方面无所准备,也应当可以借助于本书而获得对胡塞尔思想的初步理解,以及对由一些中心概念所标识的现象学基本问题的初步认识。
改革放三十余年来,代表中国改革放核心程的公司法律制度,面对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与发展,面对加WTO后与国际轨的强大内外部压力,面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国《公司法》先后经历了四次修订。同时,随着市场交易的频繁行和市场主体维权意识的空前膨胀,涉及公司法的纠纷案件数量更是不断攀升;审判实践对于如何正确适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迫切需求。本书即是在对上述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概括介绍的基础上,精选了近年来公司法领域实判的30个典型案例,通过资深法官的法理解读,深阐释了中国公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限于篇幅,本书不可能囊括公司法所有内容,但精选案例所涉知识串联起来,基本搭建了中国公司法的制度框架,涵盖了当前中国围绕公司法实践发生的主要纠纷类型,介绍了司法机关处理这
自近代法典编纂运动以来,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总体呈现出 公私法二分 的特征。本书以风险规制问题为载体和立足,志在以具体风险领域为突破口来 超越公私二分 ,从而发展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这具有巨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不仅有助于推动大陆法系的法律结构转型与部门法学研究范式的升级,而且有助于协调运用不同部门法上的风险控制工具共同管控当今中国日益严峻的公共风险。
本书是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劳伦斯 弗里德曼关于现代法律文化研究的又一代表性力作。作者以近一个多世纪美国的私人生活 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变迁史为考察对象,主要探究了19世纪和20世纪美国婚姻法及离婚法的演变、收养法和监护法的变迁、隐私及隐私权相关法律的嬗变等主题。内容和文献资料详实,观察深刻且富于洞见,叙事生动而有趣;既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又有很强的可读性。
本书将中华法系的研究放在一个世界法律文明的视野中,既从法律文明的高度考察中华法系的法哲学、法学学术、法学教育等,又从整个中华法系的体系来考察了各成员国 日本、朝鲜、越南法制的形成和发展,试图沟通起中华法系各成员国与母国的法律文化交流。全书深探讨了中华法系历史遗产的现代意义,沟通古今法律传统的联系,阐发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提出中华法系传统在法典编篆与注解、环境保护、慎刑恤罚、尊老爱幼、恤废怜疾、追求无讼等方面的价值,对当下中国法治建设和世界法律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本书是作者多年学术积累后的又一力作。在坚持刑法应当以客观主义、结果无价值、实质的解释论等基本立场的同时,以学派之争为主线,对刑法学中的重大问题展了深研究。
本书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坚持犯罪现象的决定论,不承认古典学派信奉的 自由意志论 ;基于有效的社会防卫目的,致力于 对罪犯的犯罪行为和社会防卫两方面 的研究。因此,菲利在 犯罪社会学 这一概念下,将刑事科学组合成一个体系,对犯罪问题行了广泛的探讨,构建了自己的犯罪学思想体系。
本书是重要法律史学家梅因在剑桥大学的演讲稿。全书涉及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权威与同意、国家主权、主权的国际法地位、海军与海上交战状态、巴黎声明、战争的缓解、战争的当代法、关于囚犯和军官的法律、陆上交战、陆上被俘的权利以及议和等内容。当时,英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受到挑战,国际政治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这部《国际法》反映了梅因在布丹、斯宾诺莎之后一步对国际形势的反思,尤其是就主权、战争与和平等重要议题。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是施塔姆勒晚年的法哲学代表作之一。1937年本书的张季忻先生的中文译本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张的译本语言沉着老道,但很多译法毕竟不为当代读者熟悉,且也存在一些翻译上的硬伤。本书的此次重译和出版,希望能够弥补一些遗憾。
《现代性与中国时刻》为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组织出版的 东方明珠大讲坛 第2辑(第11 20讲)的内容汇编,相关主讲人均为国内外著名学者,讲演主题涉及法学学术研究的前沿领域,以及法学、历史学、新闻传播学等学术研究交叉领域的前沿性成果,如法学知识的演与分化、法律职业伦理的特殊性、近代福利国家的建构、两大法背景下的作品保护制度、法理学与宪法学的对话等,内容丰富,视野广阔,极具可读性。 本书就 法律与概率 民法典的实施 法学知识的演与分化 以及 法律职业伦理 等主题行了探讨和对话,汇集了法学学术研究的前沿领域和法学学术研究的交叉领域的前沿性成果。
宗明义梳理了古代希腊罗马法学家的经籍,关注中世纪西欧以罗马法为主的法学复兴运动,分国别理清了近现代部门法律学术思想的发展与流变,为读者搭建起了世界法学发展的主要干线与脉络分支,从而全面系统地向读者描绘出一幅法治国家的思想图景。
本书是系统探讨法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与法制中的作用的国内专著。
《大众政府》是梅因的一部论文集,对他的政治思想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论述。他所宣扬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经过大革命的实践,变成了政治现实,从此之后大众就变成了社会的统治者,所谓的民主政治。
法律科学经典译丛 主要囊括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80年代法律科学方面的经典著作,自由法运动是法律科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环。长久以来,自由法运动与康特洛维茨在国内法学界只闻其名,出版本书可以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本书收录了康特洛维茨关于自由法运动的主要论述,包括为著名的《为法律科学而斗争》一文。鉴于该文的知名度,本书出版后预测会在学术市场引起良好反映。
本书首次使用远东法概念,构思中国及周边国家古代法律的样态、特征及发展规律。 本书地理范围除中国外,包括现在的日本、朝鲜、越南、印度等国家,在时间范围上只论及古代不及近代。鉴此,本书囊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的早期历史,探索古代东方国家、诸法域在法律文化上的共同性与差异。揭示古代东方法律文明的源头活水。 本书集全国七所院系的专家,包括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东师大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河北师大法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等,是集体智慧的成果。
本书厘清了不当法院地法倾向产生的原因,并寻求解决之道。
作者立足其新伦理学,系统批判性检视西方政治思想理论传统,建构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创造性的政治哲学体系。
这是一部很“好看”的学术著作!称其为学术著作,是因为全书围绕庭审涉及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展开,条分缕析、环环相扣,对在现代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纽伦堡审判”进行了一番精细化的法理研究;论证逻辑严密、资料详实。而之所以称其“好看”,是因为与其他学术著作相比较,本书具有显著的自身特色。本书是从专业的法律视角,采用文学性的叙事风格,向读者娓娓道来纽伦堡审判的始末;文中对当时的审判场景和各国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博弈”均有精彩的描写,引人入胜。
卒读全稿,始终叹服于作者广博的见识和深邃的思考,及其 法律应与诗书通 的治学理念和人文关怀。全书可谓是充满了温情和理性。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只有时刻关注现实,弄清楚现实中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才能对其进行评价,然后提出应然的解决方案。一件事情一旦被人们认为有现实需要,自然关注和研究的人就多了,而中国法治建设及法治发展道路的问题,就是需要引起更多人认真地对待和关注。作者这种以随笔的形式表达冷峻的法律问题的方法,非常值得借鉴和推广,因为其做到了学术性与趣味性的统一,易引起社会关注和共鸣。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The Institutes of Justinian)是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Flavius Anicius Justinianus 公元483—565年)在位期间(527—565年)下令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一译《法学阶梯》。“法学阶梯”一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公元117—180年)、保罗(Paulus,公元121—180年),乌尔比安(Ulpianus,公元170—228年)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Florentinus)和马其安(Marcienus)的同名著作,并以它们为蓝本,其中特别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和《日常事件法律实践》为蓝本于533年底编写而成。所谓“法学阶梯”,即法学门之意。 查士丁尼于公元483年生于伊利里亚一个农民的家庭。他早年去君士坦丁堡,投靠其担任高级将领的伯父查士丁(Justinus,公元450—527年),并在那里受教育。他伯父做皇帝(公元518—527年)后,因为无嗣把他收为养子,并授与他要职。公
本书对越南从古到今的法律制度发展情况行了概述,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 越南各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 ,下篇为 越南现代各部门法的发展 。该书将为法学研究工作者一步深研究越南乃至东南亚地区法律制度提供借鉴作用。
本书为《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的第三卷。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本卷,共12册,内含两类法规,即第八类官制和第九类官规。编法规始自1869年,截止1904年。这些法规囊括了日本明治时期相关方面的法律、敕令、省令、布告等,共计770余项,均属于行政法律部门范畴,也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初期有关行政立法的重要蓝本。
泰国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全文翻译。
刑法解释研究在我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学界对刑法解释立场、刑法解释具体机理的研究还不够深,对哲学、语言学等理论资源不够重视。自哲学的语言论转向以来,主客一体的语言论哲学对社会科学各部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样,其对刑法解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本书立足于传统的刑法客观解释和实质解释,并结合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力求实现刑法文本对当下案件的明确化,以保证客观解释和实质解释的*终实现。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是一项高度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技术。高质量的仲裁裁决书不仅是仲裁活动的集中体现,更是展示仲裁员专业素养和写作能力的智慧结晶;通过在裁决书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归纳及分析等的论述,充分展现了每一则案例中所蕴含的仲裁法律技巧。但是,商事仲裁的保密性特征要求仲裁文书不得对外公布,这使得案外人难以通过学习研究结构良好、论证严谨、分析透彻、可执行性强的仲裁书从而掌握仲裁技术。 有鉴于此,商务印书馆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策划了 中国仲裁文库 丛书。秉持形式、表述和内容三个指标要求,
一书解读中国国际关系学科发展的来龙去脉 著名学者袁明教授、秦亚青教授作序推荐
人们常说,一本书必须能够用一句话来概括它的意思。假如摆在面前的这本书应该受这种检验,那么这句话大致可以这样说: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或许这句话里就包含着任何一种法社会学原理的精髓。
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
本书内含两类法规,依次为第二十类军事和第二十一类教育、气象。编法规截至1904年。这些法规囊括了日本明治时期有关军事、教育以及气象方面的法律、敕令、省令、布告等共计199项,也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初期向管理法的重要蓝本。本书适合法律专业师生及研究人员阅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