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新】 只选取 2013年之后公的人民法院生效判例,更有 2017 年 2 月的判例。 【体例新】 从选取案例要旨、案情、税企争议焦、两审法院裁判观展,展现案例全貌;之后行税务律师评析并行案例扩展启示;再利用增加与本案例相关的信息,使税企双方了解此类案件的相关信息,由此规划风险防控。 【角度新】 在展现案例全貌之后,从税务律师角度切,站在税企双方和法律立场行视野拓展,不偏不倚,以案例事实说话,以法律说话,并跳出案例本身框架行评析,不 就案析案 。 【选材新】 案例既选取税务行政执法案例,也选取涉税刑事案例,还选取民商法与刑法密切结合的案例;既有地方税务局处理的案例,也有国家税务局处理的案例,并且在税务执法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